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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
验收工作组现场查阅并核实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新建环评及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选址于东莞市沙田镇明珠路116号2栋302室。项目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BUP1NH9A。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2′59.484″,东经113°38′30.530″。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4400m2,建筑面积4400m2,项目主要从事其他方便食品(快餐)生产,预计年产其他方便食品(快餐)360万份。本环评地址与项目《营业执照》中经营场所实际为同一位置。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碁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25〕3114号。允许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明珠路116号2栋302室建设,项目年产其他方便食品(快餐)360万份。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比5%。
(四)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设备有:洗菜机2台、土豆去皮机2台、荤菜切片机2台、多功能切菜机2台、多功能切肉机1台、焯烫机1台、真空滚揉机1台、蒸汽发生器1台、大灶10台、米饭生产线1套、汤锅1个台、旋转炒锅2个、罐装封口机2台、多格菜盒封口机2台、封膜机4台、洗菜池8个、解冻洗肉池4个、餐具清洗池3个、超声波洗碗池2个、速冷机3台、冷库4个、自建污水处理站1套、冷却塔1台。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其批复所述基本一致。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厂房已配套三级化粪池,项目实施雨污分流。
冷却塔用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汇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废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气浮池+厌氧池+好氧池+MBR池+清水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
(二)废气
炒菜工序油烟、燃烧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大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标准;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蒸菜、米饭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烟气黑度排放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建二级标准。同时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带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加强车间内抽风换气条件,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三)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塑胶桶、食品残渣、污泥)66.2695t/a,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已与东莞市圣洁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般固体废物收购协议》。
生活垃圾15.0t/a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隔音、消声、减振措施后,噪音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四、监测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日,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1月26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ZT260126005-ZH),检测结果合格。
五、验收结论
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一致同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六、建议
(一)、加强对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加强监督管理,精心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培训,保证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环保投诉电话:12369
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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