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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利盈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调试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东莞市利盈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地 点: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地塘岭路39号1栋6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利盈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80平方米,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塑胶外壳、移动电源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子产品塑胶外壳150万个、移动电源塑胶外壳120万个。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 系 人:谭伦福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公示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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