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黑龙江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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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单位:大箐山县箐山农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哈尔滨市金瑞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伊春市大箐山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伊春市大箐山县金星村和红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总规模2.3兆瓦的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其中金星村片区1.8兆瓦,红星村片区0.5兆瓦。工程主要包括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及检修道路区,总占地面积4.90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光伏支架及组件、新建2座升压站及配套电气设备、铺设1100米泥结石检修道路等。工程建设涉及土方开挖与回填、基础施工及场地平整,土石方挖填总量2.12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实施了表土剥离与回覆、临时堆土密目网苫盖等防护措施,完工后对光伏阵列区进行撒播种草恢复植被,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太阳能发电与农业生产的互补发展,优化当地能源结构,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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