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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废包装桶翻新、切片利用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经济开发区芜桐路与梨长路交口
项目概况:租赁芜湖市金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厂房1350m2,购置抽残机、剔标机、蒸汽清洗机、测漏整形机、外观清洗机、水性漆喷涂生产线、切片压板机等生产设施。建成后维持现有15000t/a处理规模不变,年生产废金属团粒4000吨、废塑料片2000吨、废旧铁片3000吨、200L塑料桶2000吨、200L铁桶3000吨、吨桶1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绿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经济开发区芜桐路与梨长路交口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海智博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189号金鹰世界中心3903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676308864@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六、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请在附件下载相关表格。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安徽绿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10.21
附件1: 安徽绿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包装桶翻新、切片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13.9 K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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