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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忠旺粮库有限公司土地手续变更,现有总占地面积66799.2m2,本次在原厂区西侧新增占地面积78695m2,总占地面积145494.2m2。现配置一台600万Kcal/h热风炉,1座日烘干能力500t/d烘干塔,现年烘干水稻40000t。由于本项目新增烘干玉米20000t,生产时间由80天增加至120天,热风炉工作时间由1920h增加至2880h,排污量增加,需进行改扩建环评。新建内容为在新增占地范围内新建4座钢结构保温平房仓,1座消防泵房,1座消防水池库房。目前仓储设施可满足新增20000t的仓储需求。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烘干总量为玉米20000t,水稻40000t。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应采取重点防渗,采用至少 2mm 厚的防渗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0cm/s,其它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满足环评的要求。
(2)废气
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立围挡施工材料定点堆放并加装防风抑尘网,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按时酒水降尘,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早厕,定期清掏,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泥浆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机械,加设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沉淀池内泥浆弃土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间,燃生物质热风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浓度值),满足环评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夜间停止施工,禁止鸣笛,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热风炉房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加双层隔振器,本项目经减振、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来往汽车通过限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次验收监测了厂界噪声,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初清杂质及输送装卸、筛分、烘干粉尘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储存。热风炉灰渣及除尘器回收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附件1: 鸡东县忠旺粮库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 11.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专家意见-鸡东县忠旺粮库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 21.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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