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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三千(清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5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广州大道中1号20栋,占地面积1054.5m2,建筑面积为5369.07m2。本项目年产金属表面处理剂650吨,其中环保脱脂剂300吨、环保钝化剂300吨、防锈剂50吨。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日工作8小时。
二、项目公示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三、反馈方式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20260522公示版)三千(清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5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建设项目 验收报告.pdf 21.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0260522公示版)验收意见及专家意见.pdf 1.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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