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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嘉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单位:遂宁开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四川华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遂宁市船山区,主要对嘉禾片区飞虹小区、滨河小区、安燃防腐小区、春天公寓、交警支队小区、公安局小区、大英防腐小区、天府公寓、九莲一期及二期等2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改造2186米、雨水管网改造5402米、新建成品化粪池23个、透水道路改造64484.7平方米、新建室外排水沟1287米、围墙改造2152.5平方米、非机动车库改造1278.55平方米及路灯改造243个。项目总占地面积20.09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2.58万立方米,其中余方1.76万立方米建渣外运综合利用,无永久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完善雨污排水系统、实施透水铺装海绵城市措施;对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及乔灌草植被恢复;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布设临时排水管及拦挡措施,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片区基础设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