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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规定,我单位已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现于规定时限内公开以下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全过程,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陆丰市创啟利种养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陆丰市创啟利种养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汕尾市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新尾埔(博社村委会东侧)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项目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新尾埔,改扩建完成后全场总占地面积 73 亩,配套完整母猪繁育、仔猪培育、商品育肥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线;养殖全程采用分区饲养、自动饲喂、通风降温、防疫、干清粪、沼气发酵发电等工艺;配套建设集污池、干湿分离机、沼气池、沉淀池、沼气发电机、应急池、无组织除臭装置、医疗危废暂存间等全套环保设施;项目现有工程生猪存栏数2300头,年出栏4600头,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出栏商品育肥猪47000头,年外销断奶仔猪23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陆丰市创啟利种养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voipfqw@163.com
通讯地址:汕尾市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新尾埔(博社村委会东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州泽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起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截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总时长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陆丰市创啟利种养专业合作社
*开通会员可解锁*
作者(173****397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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