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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设项目为《青海徕硕工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氯化钙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为:1座锅炉房、2台0.35MW(0.5t/h)天然气锅炉(一备一用),燃烧废气经锅炉本体燃烧器+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用途为厂区生活区供暖。
*开通会员可解锁*,青海徕硕工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氯化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阶段,企业对年产4万吨氯化钙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除2台0.35MW天然气锅炉(属本项目配套建设)以外的其余附属设施,已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验收阶段,由于企业利用生产锅炉余热满足生活区供暖需求,已建成的天然气供热锅炉并未投入运行,且当时无启用计划,并考虑后续予以拆除。因此,在主体项目自主验收过程中,未对生活区供热锅炉进行开机验收。目前,因冬季生活区供暖热量不足,企业计划启用已建成的生活区天然气供热锅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的规定,本次验收范围基于《青海徕硕工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氯化钙项目》配套建设的生活区天然气供热锅炉实际投运情况,在计划复用前,对其进行单独分期验收。
附件1: 徕硕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pdf 3.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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