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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交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号勘察区站临时用地新建拌合站项目建设单位:新疆交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哈密市巴里坤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总占地面积2.00公顷,均为临时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能10万立方米的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包括新建2个中联混凝土搅拌楼、2条双180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砂石料堆场、12座原料筒仓、危废暂存间、水池及地磅等设施;同步建设管理区,包含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配电室及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804平方米;实施厂区道路及硬化工程,新建主干及次干道路总长935米,硬化停车坪0.52公顷。项目土石方挖填不平衡,总挖方0.58万立方米,总填方0.75万立方米,借方0.17万立方米(外购砂石料),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对施工区域实施彩钢板围挡、防尘网苫盖裸露面及洒水降尘等临时防护措施,以及对施工生产区进行土地平整,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风力侵蚀,恢复区域生态环境,保障项目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