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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丰宁县震燃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丰宁县震燃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豪村沟门村
建设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震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砂石骨料料仓、再生料料仓、再生料加工车间、沥青储罐、烘干拌合楼、LNG储罐、办公室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亚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45494028@qq.com
附件1: 丰宁县震燃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35.7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丰宁县震燃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验收意见.pdf 3.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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