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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河北明浩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河北明浩工程橡胶有限公司新建橡胶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腾达街以西、兴旺路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约为44000m2,新建生产车间2座、办公楼1栋、研发楼1栋、附属用房1栋、门卫室1处。主要购置生产设备密炼中心、硫化机、配料机、切胶机、喷漆流水线等设备用于橡胶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工程橡胶810万米、环、块,防水卷材5000万平方米,桥梁伸缩缝160万米,橡胶支座177.4万套。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明浩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静;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山清水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腾达街以西、兴旺路北侧,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收信人姓名:段静)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河北明浩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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