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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雁田水凤岗镇非中心区段景观提升工程(注:根据文档内容,实际项目名称为“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O——凤岗镇支流河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编制单位:广东中宇能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东莞市凤岗镇,主要实施石马河流域雁田水及25条支流河涌的生态修复与清淤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碧湖水、中心渠、黄洞水等总长34.68公里的河段进行底泥清淤,其中明渠9.47公里,暗渠25.21公里,清淤总量约4.33万立方米。工程配套建设临时施工道路、底泥固化处理场及排水设施,对清淤产生的淤泥进行脱水固结处理后,余方运至指定公园用于场地回填。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池及裸露地表覆盖,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和撒播草籽绿化,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和景观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