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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一、项目名称:节水灌溉材料回收加工滴灌带及地膜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新疆阿拉尔市七团原二连机务排院内左手第一排和第二排厂房内;
三、建设单位:阿拉尔市明源节水器材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五、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阿拉尔市明源节水器材有限公司节水灌溉材料回收加工滴灌带及地膜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869.4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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