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动内容:(1)为完善生产工艺,增加2台振动筛用于下脚料和不合格品粉碎后筛分工序,将大颗粒筛出后重新粉碎;
(2)增加一套活性炭+喷淋塔+15米排气筒设施处理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
(3)增加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尾气通过上述活性炭+喷淋塔+15米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4)生活污水由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排獐沟支渠变更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排放。
(5)由于设备型号变更,减少设备数量。牵引机由20台变更为6台、双螺杆塑料挤出机由20台变更为4台、切割机由20台变更为4台、覆膜机由20台变更为4台,新增1台造粒机。
本次变更后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达标,环境风险可控,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附件1: 附件6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pdf 652.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变动分析报告.pdf 1.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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