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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梁弄镇湖东大溪整治工程(二期)(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余姚市梁弄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 宁波泓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宁波市余姚市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余姚市梁弄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湖东大溪及其上游小庵溪、其他支流进行综合整治。工程包括重建湖东大溪挡墙110米、护脚470米及拦水堰2座;新建小庵溪段挡墙1223米,重建桥梁1座;新建其他支流挡墙517米,重建护脚74米;全线配套新建引水渠420米。项目总占地面积0.704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1533公顷,临时占地0.5508公顷。施工期间采取截水沟、沉沙池、临时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在工程完工后对裸露面播撒草籽0.4205公顷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2.87万立方米,弃方0.57万立方米外运至指定点综合利用。旨在改善溪道防洪灌溉功能,提升乡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