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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宁都县县域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龙湖路东延(龙湖路至中北路段)环西路北延(龙湖路至环西北路段)建设单位: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赣州市诚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翠微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龙湖路东延段和环西路北延段两条城市次干道。其中龙湖路东延段全长约456米,红线宽20米,双向2车道;环西路北延段全长约124米,红线宽24米,双向4车道,并跨越龙溪河新建一座桥梁。工程包括路基路面、交通设施、给排水管网、电气照明及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公顷,土石方通过内部调配及外借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过程中实施了表土保护、临时排水沉沙、裸露地表覆盖及边坡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通过种植行道树、铺设透水砖及三维网植草恢复植被,旨在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交通条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同时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周边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