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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鸿力音响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音响塑料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鸿力音响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音响塑料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1.项目名称:中山市鸿力音响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音响塑料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鸿力音响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广东天圣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鸿力音响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敬业路12号1栋一层102、二层(东经113度26分47.400秒,北纬22度33分30.168秒),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0平方米。总投资为51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50万元),本项目年产音响塑料配件1000万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是冷却用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委托给中山市佳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喷漆工序废气、喷漆后烘干工序废气、丝印、移印、晾干、清洁工序废气和烘料工序废气、注塑工序废气、点胶及其晾干工序废气、塑焊、包布工序废气、破碎工序废气、模具制造及加工工序废气。(1)喷漆工序废气、喷漆后烘干工序废气、丝印、移印、晾干、清洁工序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总VOCs和臭气浓度。项目喷漆废气经负压密闭车间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和烘干炉/箱密闭设备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的烘干废气以及经负压密闭车间收集后的丝印、移印、晾干、清洁废气一起经“旋流式喷淋塔(自带除湿器)+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50m排气筒P1(FQ-011940)排放。(2)烘料工序废气、注塑工序废气、点胶及其晾干工序废气、塑焊、包布工序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氨和臭气浓度。烘料废气采用设备密闭管道直连进行收集,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跟经负压密闭空间收集的塑焊、包布、点胶、晾干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50m排气筒P2(FQ-011941)排放。
(3)破碎工序废气的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模具制造及加工工序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选用隔离性能良好的门窗等,降低噪声的环境影响。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2)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建设单位:中山市鸿力音响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707228556@qq.com四、其他情况说明无。五、附件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本公告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山市鸿力音响制品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鸿力 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20.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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