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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就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28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生产加工车间和生产线,依托厂区原办公楼、宿舍楼、污水处理、变配电、冷库等辅助建筑及设施。在原有年屠宰加工100万头生猪项目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参数,将生猪屠宰加工量增加至200万头/年;并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装置,同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利用现有车间,工艺流程优化;对现有生产车间布局进行合理化改造,挖掘现有空间潜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方名称: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侯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南林与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06567817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vIGP48oTQPrAnncUzmVOQ 提取码: 7aue;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在建设单位,广大公众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或直接打印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直接送至建设单位。
八、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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