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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龙南市中宏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中宏装配式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龙南市中宏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赣州凯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赣州市龙南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赣州市龙南经济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南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2栋、办公楼1栋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99万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钢结构型材、构配件及装配式预制构件,拟引进自动切割设备、激光焊接机、钢板翻板机、起重设备、混凝土搅拌设备及模具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年产约10万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及叠合板产品的生产能力。配套工程包括厂区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铺设、供电设施安装、消防系统建设以及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同时规划建设约0.72公顷的景观绿化,种植桂花、山茶等乔木灌木及草皮,并实施场地平整、绿化覆土、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及透水铺装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土袋挡墙及苫布覆盖等防护措施,确保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建成后旨在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建筑工业化转型,提升区域产业集聚效应,促进当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并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实现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