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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扩建住院楼工程建设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编制单位:宁夏今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中卫市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住院楼1栋,总建筑面积12543平方米,包含病房、手术室及配套设备附属用房。项目同步实施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供电供热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13公顷。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及灌溉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并设置彩钢板拦挡、密目网苫盖及洒水抑尘等临时防护手段。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10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外借或弃方。旨在提升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完善区域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