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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阳新县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根据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位于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七里岗,厂区中心位于东经115°12'22.35",北纬29°45'41.30"。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原有生化系统建构筑物及设备,修复原有UF和RO膜系统,新增一套纳滤系统、一套纳滤浓液减量系统浓缩液深度处理系统,新增一套冷却系统和除臭系统,新增压滤机房一座,框架结构。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本项目开始施工,*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为补齐环评手续,建设单位委托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编制《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关于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阳环审〔2023〕16号)。由于实际场地原因,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无法全部回用于城市绿化,制约了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行效率。为确保填埋场渗滤液能得到妥善处置,充分利用填埋场周边现有可消纳场所,经研究将渗滤液尾水处置方式改为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按照新的回用方式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42*开通会员可解锁*0K001V)。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44.9万元,环保投资34.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7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与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废水排放达标情况、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以及环保机构、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项目变动情况
环评及批复要求生活垃圾、脱水后的污泥回填于填埋场,实际建设情况为外运至阳新县静脉产业园焚烧处置;环评及批复要求渗滤液尾水由槽罐车外运用于城市绿化,实际建设情况为渗滤液尾水经处理达标后暂存于消防水池,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渗滤液收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臭气经收集后进入除臭系统(生物反应器)统一处理,最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其中处理车间拖把清洗水、药剂溶解用水,在生产过程损耗,不外排;垃圾渗滤液尾水为全厂主要排水,产生量约为18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总氮等。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采用水质均衡+外置式MBR+NF(RO作为保障)处理工艺,尾水综合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各污染物限值三者从严。尾水经处理达标后暂存于消防水池,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水泵等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隔音降噪设施,使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干化污泥、废滤膜、废化学试剂包装物、废机油。生活垃圾、干化污泥外运至阳新静脉产业园焚烧处置;废滤膜、废化学试 剂包装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废水、噪声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
(1)废气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三者最严限值,水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处理情况
项目生活垃圾、污泥运至阳新县静脉产业园焚烧处置;废滤膜、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处置。
(二)总量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推算出满负荷运行时废水中各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COD:0.52t/a;BOD5:0.18t/a;SS:0.53t/a;NH3-N:0.0021t/a;TN:0.153t/a。废气中各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NH3:0.041t/a;H2S:0.00075t/a。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噪声、废水、废气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五、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
(1)补充林地浇灌范围,完善跟踪监测的要求;
(2)运营单位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建设及运营环境管理满足相关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工程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义鸿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23.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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