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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宁乡村振兴集团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宁乡村振兴集团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一期)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5-1号
建设单位:南宁民生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建筑改造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以及室内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基础配套工程。改扩建一楼为青山中医诊所、二楼为护理院,其中中医诊所门诊设置对外诊所、对外药店、中西医药房、治疗室、煎药室、超声、DR室、控制室、消毒供应室、检验室、采血中心、康复大厅、设备间、污物间等;护理院设置内科诊室、配药室、护士站、药剂科、康复科、监护室、消毒间、设备间、污物暂存间、备用房、关怀室、住院病房等,设置病床位54张;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及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宋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自主验收意见.pdf 308.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南宁乡村振兴集团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3.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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