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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六安禾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塑料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金水路以北10米,安徽中晟宏伟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园B5#厂房西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实际租赁安徽中晟宏伟新材料有限公司B5栋西北侧厂房作为生产办公场所,面积约3000m2,现场配备破碎机、水槽、三角船、提升机、磨洗机、脱水机等生产设备,现有生产设备可实现年加工废塑料30000t;
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六安禾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塑料回收项目.pdf 1.3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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