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新工业综合体项目FH10-02-09e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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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江口民营科技园区启动区块(部分)与二期企业征收区块(部分),本次地块名称为FH10-02-09e地块,北至聚银路,东至金河路,南至园中路,西至银河路,总占地面积为42597平方米。地块内为各类工业企业(宁波科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宏茂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双云家用电器厂、宁波市亿瑞达日化有限公司、宁波金来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天星吸塑厂、宁波天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奉化航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江口永强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奉化市凯纳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奉化市美德齿轮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天一电机有限公司、宁波甬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奉化滕头出口包装有限公司)。地块历史上(2006年前)为农田,2007-2008年开发为工业区,历史上共15家企业在该地块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行业为机械制造及加工、塑料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包装印刷等,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目前现状大部分企业还未拆除。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通会员可解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其部分条款规定:“第三十六条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四十五条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第四十七条土壤污染责任人变更的,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履行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此,中信宁波创新工业综合体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对本地块开展调查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对该地块进行现场取样调查。同时委托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第三方质控样检测交由宁波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组编制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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