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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惠州市致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街道钟屋村779号,占地面积5500m2,建筑面积5070m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主要从事商品展柜的生产,年产商品展柜6万件(100t)。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CNC开板机3台、半自动裁板锯2台、喷枪2台、水帘柜6台(其中打磨水帘柜4台、喷漆水帘柜2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木材125吨、水性漆12.75吨、五金配件10吨、塑胶配件1吨、白乳胶0.0808吨等。主要生产工艺:1、商品展柜生产工艺:木材→开料→木加工→组装→人工打磨→喷底漆→风干→喷面漆→风干→人工组装→成品包装;2、五金配件加工工艺工艺:五金配件→开料→折弯→焊接→待使用。项目员工25人,全年工作约300天,8小时1班制,均在厂区内住宿,不就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惠州市致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惠州市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惠州市致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惠市环(博罗)建〔2026〕80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完毕,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441322MAK111DN3
T001W。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主体工程、辅助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生产设备及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排放,打磨工序喷淋塔废水、打磨水帘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有机废气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博罗县龙溪街道礼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喷漆、风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由“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组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并入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与经“水帘柜+水喷淋”处理的人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一并通过 15 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开料、木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车间墙体围蔽、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场所要求,建设了防风、防雨、防渗及地面硬化处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涂了密度高的环氧树脂,防止渗漏和腐蚀; 设置了围堰和相应的缓坡:按不同种类危险废物过道划分,墙上张贴相应危废标识牌。本项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木材边角料、废钉子、废砂纸、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焊渣、CO2气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打磨沉渣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棉、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含油废抹布与手套、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其他
项目50米半径范围内无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25日,广东合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开展验收检测。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各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惠州市致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HC20261536),检测结果表明:
1、废气
人工打磨、组装、喷底漆、风干、喷面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II 时段。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检测结果核算,DA001排放口VOCs排放总量合计:0.167t/a<0.2909/a,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惠州市致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项目无重大变动。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各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惠州市致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