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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项目予以公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临朐县综合化工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辛寨街道下河村东南120米,公司法人代表张乐敏,公司经营范围为:聚合氯化铝、PVC造粒电缆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省临朐县综合化工厂新建燃气锅炉项目”位于潍坊市临朐县辛寨街道下河村东南120米,项目代码为2020-37*开通会员可解锁*-057032,*开通会员可解锁*,山东省临朐县综合化工厂委托潍坊联久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省临朐县综合化工厂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关于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临环审表字[2020]393号”。
目前企业已对新建燃气锅炉项目进行了建设,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试运。项目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新购置燃气锅炉、净水设备2台(套),达到提供蒸汽2t/h的能力。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0%,无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项目天然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废反渗透膜。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回收。
5、环境管理
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以上验收结论予以公开。如有疑问或索询验收报告及验收结论详情请联系山东省临朐县综合化工厂。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潍坊市临朐县辛寨街道下河村东南120米。
附件1: 山东省临朐县综合化工厂新建燃气锅炉项目验收报告.pdf 2.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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