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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起止日期。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利登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利登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利登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龙平西路33号2号楼201室(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2'.48",东经114°9'.31"),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1900MAK8W5U262。投资 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5.33%;项目占地面积为950m²,建筑面积2500m²,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木制玩具销售;激光打标加工;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年产工艺品10万件;主要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机50台、空压机2台等。
竣工日期:相关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6年 7月 3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调试报告.pdf 912.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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