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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普宁市大坝新忠合铜材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3200吨铜锌合金线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普宁市大坝新忠合铜材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地点:普宁市大坝镇湖美村新越工业区东侧第六街6号
建设内容:年产铜锌合金线材3200吨,作为工艺品、装饰品原材料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伟程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普宁市大坝新忠合铜材加工厂 自主验收意见(1).pdf 533.3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大坝新忠合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1).pdf 7.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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