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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系统”竣工及调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现将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系统调试日期公告如下:
1、工程内容简介:
本项目主要建设处理能力为15t/d的渗滤液处理系统。
2、公告内容:
(1)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向社会公众公告上述日期,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4.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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