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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华杰欧阳塑胶制品厂(新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虎门华杰欧阳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华杰欧阳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华杰欧阳塑胶制品厂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新兴路一巷 18 号之一 402 室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意见、自主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东莞市虎门华杰欧阳塑胶制品厂(新建)建设项目一期).doc 20.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虎门华杰欧阳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 34.0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东莞市虎门华杰欧阳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doc 63.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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