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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江口民营科技园区启动区块(部分)与二期企业征收区块(部分),本次地块名称为FH10-02-10d地块,北至绿园路,东至金河路,南至四明路,西至银河路,地块内历史共有13个企业(其中两家与FH10-02-09e地块内企业重合:奉化滕头出口包装有限公司和甬宇科技),分别为宁波震宇塑业有限公司、上海神工定时器有限公司奉化滕头分公司、宁波彬盛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区滕头制塑有限公司、奉化市东升液压气动制造有限公司、奉化滕头立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宁波瑞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奉化荣兴印刷厂、宁波市三久水表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太平洋陶瓷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为61150平方米。地块历史上2000年以前均为农田,2004年开始开发为工业区,涉及行业有:机械制造及加工、塑料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包装印刷等,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目前地块现状大部分已经拆除,部分企业正在拆除中。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通会员可解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其部分条款规定:“第三十六条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四十五条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第四十七条土壤污染责任人变更的,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履行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此,中信宁波创新工业综合体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对本地块开展调查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对该地块进行现场取样调查。同时委托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第三方质控样检测交由宁波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组编制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