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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TAC光学膜项目一期建设单位:安徽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安庆市望江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安庆市望江县,主要建设TAC光学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厂房、原料及成品仓库、综合楼、研发中心、动力车间等主体建筑,同步实施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管网、供电设施及环保工程等附属设施。项目旨在形成年产一定规模TAC光学膜的生产能力,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施工期间将采取覆盖、围挡、洒水降尘、临时排水及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扬尘和水土流失,确保周边环境安全。项目土石方工程力求内部平衡,减少弃方。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新材料产业水平,延长产业链,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光学膜材料国产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