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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宁市赤岗希越线材加工厂铜丝加工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宁市赤岗希越线材加工厂铜丝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普宁市赤岗镇陈厝寨村水池路12号
建设单位:普宁市赤岗希越线材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泽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希越-验收意见_扫描版.pdf 9.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希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_扫描版.pdf 74.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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