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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现将[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新建特箱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新建特箱线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西海产业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北侧(东至锦港大街、南侧恒山路、西至岷江路、北至四方台村)
建设内容: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拟利用现厂界北侧约66731平方米的建筑用地,新建一条完整、独立的特种集装箱生产线,建设独立配套的基础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废气处理、混合气设备、空压机站等,实现年产特箱4.02万CTEU。
项目性质: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9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上海中远海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环境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填写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机构提交意见。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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