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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威莱施精密模具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威莱施精密模具配件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威莱施精密模具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位于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流涌尾市场商业路 7 号(北纬 23°2′47.745″,东经 113°40′10.073″),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模具配件391吨。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威莱施精密模具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5014号)。
我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威莱施精密模具配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洲大道 87 号;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源
(1)抛丸/打磨工序
抛丸工序:项目使用抛丸机对金属工件进行抛丸过程产生粉尘, 以颗粒物计。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 ,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预处理工段-干式预处理件-钢材(含板材、构件等)-抛丸工艺 ”的颗粒物产污系数:2.19 千克/吨-原料,项目使用钢材 400t/a ,开料、机制加工工序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约 8t/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机制加工后的工件部分使用抛丸机进行抛丸,抛丸工件量约为 30% ,则抛丸工件量为 117.6t/a ,颗粒物产生量为 0.2575t/a。
抛丸机属于密闭设备, 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风机风量为 2000m³/h ,布袋除尘处理效率为 95% ,则抛丸工序颗粒物排放量为 0.0129t/a。
打磨工序:项目使用磨床对金属工件进行打磨过程产生粉尘, 以颗粒物计。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 ,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预处理工段-干式预处理件-钢材(含板材、构件等)-打磨工艺 ”的颗粒物产污系数:2.19 千克/吨-原料,项目使用钢材 400t/a ,开料、机制加工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约 8t/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机制加工后的工件部分使用磨床进行打磨,打磨工件量约为 70% ,则打磨工件量为274.4t/a ,颗粒物产生量为 0.6009t/a。
磨床设有集气罩对其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粉尘经磨床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风机风量为 6000m³/h ,收集率为 75% ,布袋除尘处理效率为 95% ,则打磨工序颗粒物排放量为0.1727t/a。
抛丸、打磨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总排放量为 0.1856t/a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源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淬火冷却用水
项目利用冷却水池对加热后的工件进行淬火冷却,冷却水为自来水不添加任何试剂, 由于工件前端加工工序不使用切削液、润滑油等化学品,其表面不沾油污等化学物质,故该冷却水不会出现变质情况,可循环使用不外排,使用过程中由于挥发不断损耗,所以需定期补充新鲜自来水
3、噪声污染源
项目的主要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合理布置各种设备,项目夜间不生产,同时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项目建成后,企业做好降噪减噪措施,严格按规定操作,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运营期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产生生活垃圾,主要是废旧塑料袋、饮料罐、纸盒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处理后不会直接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一般生产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展、废钢丸、金属粉尘、废布袋收集后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含油金属屑、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威莱施精密模具配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