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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公示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发电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城片区玉昆钢铁集团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2×330t/h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2×100MW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2×110MW发电机、1台15MW凝汽式汽轮机,1台18MW发电机、1台25MW凝汽式汽轮机,1台30MW发电机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19.7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发电工程项目.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验收意见.pdf 239.7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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