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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顶山市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尼龙颗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尼龙颗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前营村
建设单位: 平顶山市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1科隆验收报告.pdf 747.9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科隆验收意见.pdf 176.5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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