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婺源县公安局紫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婺源县公安局编制单位:安徽州邦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上饶市婺源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民德路东侧,总占地面积0.4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5层主楼及2栋1层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4058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内部道路广场及绿化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2.9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2.79万立方米,填方0.17万立方米,余方2.62万立方米由县城市管理局调剂利用。主体工程中布设雨水管网278米及雨水井口若干,实施土地整治0.06公顷。植物措施包括景观绿化0.06公顷,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临时措施涵盖施工期洗车槽1座、临时排水沟275米、沉沙池1座、填土编织袋拦挡76米及苫布覆盖5000平方米,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警务基础设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