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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邑县燕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铸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高邑县燕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铸件加工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大夫庄村西南建设单位:高邑县燕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设,企业分阶段进行建设、分阶段验收,项目批复年产汽车配件3000t/a、铸铁装饰件1000t/a、炊具1000t/a。本阶段年产汽车配件1500t/a。本次验收仅针对已建设完成的生产和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李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燕飞-验收意见(3).pdf 257.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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