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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地区多元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东地区多元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能鸳鸯湖电厂原有厂区;
公示内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验收组结论: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主体正常运行,外排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施工期扰动的生态得到较好恢复,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地区多元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版.pdf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cgGOwmRo4lkWMLCmxqbhw 提取码: vp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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