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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水之革(山东)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专用高级非均相类催化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专用高级非均相类催化剂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商河化工产业园,科源街以北,和谐路以西
建设单位:水之革(山东)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研发中心、生活服务楼。建成具备年产9500吨非均相催化剂能力的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709.28㎡,企业北侧、南侧和西侧为企业,西侧为园区道路。企业租赁基地内生产车间C(1)北侧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赁综合仓库4层4个房间作为原辅料仓库和产品仓库,租赁2#质检研发办公楼一层西侧房间作为办公、产品质检使用,购置密闭反应釜、碱液喷淋塔、乙酸溶液缓冲罐、脱盐水罐、循环液罐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9500吨非均相催化剂。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比2.5%。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20.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水之革--环保竣工验收意见.pdf 179.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1水之革污水处理专用高级非均相类催化剂项目验收报告.pdf 9.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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