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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宁县黄河路、宁安北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单位:宁夏优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宁安镇,主要对黄河路、宁安北街、迎宾大道现状雨污合流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D500~D800雨水主管网3801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对原有污水管道清淤2310米。同步实施道路路面恢复工程,恢复因施工破坏的路面1.94公顷,并对部分道路进行罩面提升改造4.70公顷。此外,还包括宁安北街0.04公顷的绿化带拆除与恢复工程,栽植水蜡篱。项目总占地面积3.61公顷,均为临时占地。施工期间采取了密目网苫盖、洒水抑尘、彩钢板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