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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依法主动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众参与说明及征求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润东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七星大道交雷蛛大道(地块一)和医药路交江湾北路(地块二)
建设内容:
(1)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通过梳理生产流程、设备增添和新增高端自动化设备等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扩建后地块一在原有产品规模为406万m2/年基础上(多层刚性板240万m2/年、HDI软硬结合板48万m2/年、铝基板60万m2/年、陶瓷基板10万m2/年、HDI板48万m2/年),新增每年产能364 m2碳化硅复合板、391.95 m2氮化硅复合板、100吨铜粉、200吨银包铜粉以及150万m2线路板表面加工处理-沉锡。地块二保持原有产能144万m2/年(HDI板)不变;
(2) 在现有地块一中2栋和13栋厂房新增碳化硅复合板、氮化硅复合板、铜粉、银包铜粉以及沉锡工艺线,地块二生产产品主要为HDI板保持不变;
(3) 扩建后全厂线路板产能550万m2维持不变,新增每年产能364 m2碳化硅复合板、391.95 m2氮化硅复合板、100吨铜粉、200吨银包铜粉以及150万m2线路板表面加工处理-沉锡。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开通会员可解锁*《珠海市润东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50万平方米线路板新建项目》获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珠环建表[2021]61号),该项目年产线路板550万m2/年,包括多层刚性板240万m2/年、HDI板192万m2/年、HDI软硬结合板48万m2/年、铝基板60万m2/年、陶瓷基板10万m2/年;
(2)*开通会员可解锁*《珠海市润东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50万平方米线路板变更项目》获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珠环建表[2022]22号),项目变更后,地块一的产品主要为多层刚性板、HDI软硬结合板、铝基板、陶瓷基板、HDI板,产品规模从原环评批复的358万m2/年增加至406万m2/年,包括多层刚性板240万m2/年、HDI软硬结合板48万m2/年、铝基板60万m2/年、陶瓷基板10万m2/年、HDI板48万m2/年;地块二的产品主要为HDI板,产品规模从原环评批复的192万m2/年减少至144万m2/年;
(3)*开通会员可解锁*申请获得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4)*开通会员可解锁*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通过;
(5)*开通会员可解锁*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通过;
(6)*开通会员可解锁*变更申请排污许可证通过。
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如下: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设有废水处理站对产生的各类废水进行处理,废水处理站出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黄茅海。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酸性废气污染防治主要是通过采用碱液喷淋净化塔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碱性废气防治主要是通过采用酸液喷淋净化塔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有机废气防治主要是通过采用预处理(水喷淋+ 除雾装置)+蜂窝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粉尘废气防治主要是通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热导油炉废气污染防治主要是通过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实现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厂区食堂厨房油烟防治主要通过配套高效电离油烟净化系统来处理油烟。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扩建后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三类: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具体处置如下:一般固废交由下游回收公司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将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危险废物,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意向的接收单位包括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按危险废物有关管理要求分类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危险废物的妥善处置。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在建设布局时已充分考虑了各噪声源设备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厂内及车间布局对噪声源进行控制,同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室内安置等方式控制噪声传播。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润东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林树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946187578@qq.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珠海市昌毅兴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981762919@qq.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ShRwPlVx0K7_B44UQhtrA?pwd=1025
提取密码:1025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 公众提出建议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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