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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振工路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3600平方米,树脂砂铸钢产品产量为6000t/a。
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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