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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港大道(滨海公路至环珠东大街)高压燃气管道工程(昌德段)(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港大道(滨海公路至环珠东大街)高压燃气管道工程(昌德段)(二期)
建设单位:钦州胜利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公示稿-南港大道(滨海公路至环珠东大街)高压燃气管道工程(昌德段)(二期).pdf 1011.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附件6验收意见.pdf 1.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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