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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重庆路大桥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伊宁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内容:项目路线全长约1.734km,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规模,设计速度6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城-A级验算荷载),同步建设相关必要的附属工程。
总投资:工程总估算金额为57668.170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3181933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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