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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生态环境审批部门批复以及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项目名称:房五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1标碎石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水田坝乡永吉村
联系人:刘安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告查询: https://pan.baidu.com/s/1g5_Isj9YZgXn9zjpryYSiw?pwd=dsp8 提取码: ds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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