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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库车市墩阔坦镇乌恰村滴灌带及滴灌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名称:库车市墩阔坦镇乌恰村滴灌带及滴灌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变更)
项目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乌恰村南侧550m处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再生颗粒5000吨,并使用再生塑料颗粒及新塑料颗粒进行塑料制品生产,年产迷宫式滴灌带1890t/a,内镶贴片式滴灌带630t/a,PE软带630t/a,合计年产滴灌带3150t/a。
项目性质: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名称:库车泰旭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耿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评单位名称: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阿克苏市迎宾路47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高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docs.qq.com/doc/DYmhEcE1FTnhUTEpD?u=219329d9998f46dd8d26d76319118a7d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