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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三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三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验收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杨屋塘兴路9号1号楼106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三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三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杨屋塘兴路9号1号楼106室,占地面积2800m2,建筑面积2800m2(地理坐标:北纬23°4′41.829″,东经114°0′6.192″),项目主要从事充电器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充电器外壳330吨。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占地面积为2020m2,建筑面积为2020m2,年加工生产充电器外壳48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卓俊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三俊-一期验收意见.pdf 183.4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三俊--一期自主验收报告表-公示稿.pdf 14.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三俊-三同时登记表.pdf 88.0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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